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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气冲冲的陈熹微,本来准备找律师的,结果又看到还有第四军医院的消息没看。
决定先按下怒气,将第四军医院的消息看完,再找律师。
不然,律师先找了,发现连第四军医院也要一起起诉,再找律师,太麻烦。
陈熹微是不习惯一件事情要分好几次去说,也不喜欢被人这样对待自己。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陈熹微就想着,一次性把事情都说完。
然而,陈熹微的担心是多余的,第四军医院并没有要求解约,更没有说要赔偿,说话也很委婉。
大致意思是说,让陈熹微先在家里待着,等风头过了,群众不再关注这件事的时候,再回去工作。
没有工作的期间,之前谈好的工资也不予发放。
言外之意,就是风头没过,就不用去上班,就随着时间的流逝,让合同自动过期。
谁也不影响谁,皆大欢喜。
比第三军医院好点,但是和第一、第二军医院差距可就不是一星半点。
虽说这种态度,可以理解。
但是依然不能接受,以后也不想继续在那里工作,决定还是解除合同的好。
这种一出事,就明哲保身的,完全不管员工死活的单位,没有必要继续为它卖命。
打定主意,陈熹微开始在星网上搜索律师事务所。
陈熹微现在虽然说不上富,也算是小有资产,找个好点的律师事务所,价格也能负担的起。
原本以为一个合同纠纷,找个律师事务所很容易,却没想到,接连碰壁。
找的第一家,网上评价还不错,成功率也高,当然也很有傲气。
人直接拒绝,说是不给品德败坏的人打官司。
气得陈熹微要大骂,可惜别人没给她机会,直接将她拉黑。
这口气,又直接憋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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