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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朝露在工作方面有点亚历山大,吃不香睡不好。一阵顶风作案之后,精力不济便显了出来,倒头秒入睡,且睡得死乎乎的。
郁楷的精神却旺盛得很,大脑皮层兴奋到不行,也许是习惯了昼夜颠倒和熬夜的剧组生活,他反而睡不着。站起身来在朝露的屋子里左摸摸、右看看。
之前来的时候都没有仔细看她书柜里的东西,现在一个个或专业法律或英文原版的书名看过去,郁楷不明觉厉。他英文不太行,所以上学的时候就有点崇拜英语说得好的人,可以跟外国友人无障碍交流。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个略显年代的费列罗巧克力包装盒,里面似乎有若干手写笔记。现在都是电脑手机打字,迄今为止他只在玩桌游时见识过朝露的废柴画功,却不知道她的字体是娟秀还是狗爬,不由得好奇地打开来翻看。
原来,这扎纸张竟然是二十多年前的信了,日期从1997年开始。那时候他才两岁而已,估计还在玩拨浪鼓什么的,连话都说不清楚。
这是属于她的过去,他不曾参与亦无法参与,郁楷静静地阅读下去。
阳翰笙此人,他也是最近瞧了朝露的小红书视频才知道。明面上也许只是老同学的关系,不过他显然在她心中占据着不一般的地位。朝露几乎没有开口聊过他,即使她会开玩笑地提起其他的一千零一夜人选。
现在郁楷读了头几封信,有点明白为什么那时候她第一次过来探班,他怕她饿肚子特地从杭州机场给她买了麦当劳汉堡充饥的时候,她会突然问到他关于初恋的事情。
眼前这些手写信的字里行间,全是她年少时期对阳翰笙的满满崇拜和自身定位的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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