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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早,神清气爽地温良掀开瓦迩的帐篷走了出来。
一早就等在一旁想看到底是何方神圣的野人们顿时大跌眼镜。
居然是那个乌鸦!
看见这一幕野人们却对此毫无疑义。
强者就该配拥有女人,这就是自由民千百年来的传承。
虽说如此,但还是有人不满。
比如那个身上挂满动物头骨的家伙,叮当衫。
“乌鸦!我讨厌你!”
温良一挑眉:“怎么?你讨厌我又能如何?干掉我吗?”
“呵,我要和你决斗!我要打得你身上鸦毛乱舞!”
叮当衫当众脱下手套砸在地上。
这是野人们公开处理矛盾的方法之一。
决斗!胜利一方将对失败一方有着绝对的支配权。
当然你也可以反悔,但对方就拥有了杀死你的权力。
有人当面挑衅,温良自然不会置之不理。
他脱下自己的手套丢在场中。
“来吧,我倒要看看你身上的骸骨铠甲能挡得住我几剑?”
叮当衫从旁人手中接过一把双手巨剑,露出一抹狞笑:
“乌鸦!你会后悔的!”
温良抽出‘长爪’:“那可未必。”
话音刚落,温良就持剑猛冲向叮当衫。
叮当衫后退一步拉开距离,用一记双手挥砍迎上琼恩。
“当”,两剑相交,发出一阵金属交鸣之声。
冲击力令将在半空之中的温良弹飞。
好强的力道,温良心中惊讶。
从剑上传来的反震之力来看。
这叮当衫的力量居然比身体受到小幅强化的温良还要强上不少。
若是被这一剑砍在铠甲上,怕是能直接击穿胸甲,折断半数肋骨。
而且叮当衫使用着沉重地双手大剑,居然速度也丝毫不落于他。
难怪他有底气前来决斗。
围观的野人看见叮当衫逐渐压制住了温良后,发出齐声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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