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培尔坐在马车中,身边就像以往一样,只有罗兰菲尔。
罗兰菲尔不知在桌上写着些什么,而旁边那个五大三粗的女仆则不断地把罗兰菲尔已经写好的一叠一叠的信盖上蜡封,然后装起来塞给外面的快马驿卒。
而伦培尔手中,则把玩着一把精致的匕首,这是他从费迪南德十一世的藏品里,找到的为数不多的好东西。把手握起来十分舒服,匕首本身的长度也正正好好,不算柄的话刚好有手掌的长度。一把锐利且耐用的匕首,是可以很轻松的切开滋油的羊肉那酥脆的表皮的,当然,也能切开别的什么东西。
比如信封。
罗兰菲尔拿过了伦培尔手中把玩的精美匕首,割开了手中一封信的信封,把信拿出来一抖,读了起来。
“谁啊?”伦培尔拿回自己的匕首,顺手从桌子上的果盘里拿了个苹果,削了皮啃起来。
“我在铂勒斯的亲信,公主殿下如是。”
伦培尔躺在了沙发上,把匕首收回到鞘里“你在铂勒斯还有亲信?”
罗兰菲尔白了他一眼,另一只手写着“允许你和安东、提比乌整在一块,就不让我在铂勒斯有个眼线了?”
伦培尔显然有些尴尬,他喝了口自己水囊中的清凉饮料“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是谁啊?我不知道,靠谱么?”
“你从骑兵军官还有炮兵军官里找的亲信,我的自然是从商业和财务的官员中选的,”罗兰菲尔一手在纸上写着,另一只手展开了另一张信纸“是阿库耶尔的副手。”
“哦?阿库耶尔,你对他不放心么?”
罗兰菲尔叹了口气,翻了个白眼,把信纸放在旁边,盯着伦培尔眼睛,另一只手在纸上写着“是谁整个风月都在跟我抱怨共和派贼心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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