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自顷之顾,绸缪往来,情深义重,着于人士之口。”————————【重与陶侃书】
解冻之后,北地难得下了一阵春雨,这雨来得及、去得快,从半夜里才开始淅淅沥沥的落着,却一早就放了晴。天气尚未还暖,草木仍是光秃秃的一片,候鸟也尚未飞回,偌大的邺城仍旧是一股阴沉、了无生机的格调。
阴雨所带来的颓废气息使人心中憋闷,但袁绍却觉得浑身爽快,他本来也与其他人一样,喜欢阳光灿烂、温暖和煦的日子。似乎只有那样的日子才适合他当时如骄阳一般的年纪;一群志趣相投的世家子弟鲜衣怒马,肆意的抽着鞭子闯出城门,身后跟着一伙同样衣着华丽的奴仆苍头,牵狗擎鹰,逞一时快意潇洒。
可随着年纪的增长、地位的抬高,袁绍发现自己与过去的日子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遥不可及,他不知从何时开始认为艳阳天很是让人胸口烦闷,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渐渐喜欢上了这样阴沉、让人忧郁的天气。
当初无忧无虑的惨绿少年迟早有一天会长大,会放下他们手中玩乐的斗鸡走狗、放下家中的俊仆美婢、甚至是放下他们的任侠豪气。在一夜之间成熟起来,主动背负起家族的重担,并试图成为一个少年时所梦想的人物。
如今他已是冀州牧,手握冀州、兖州、甚至还有一部分青州郡县。袁绍已经算是半个河北的主人了,整个关东能与他并肩的寥寥无几,曾经与他一起把酒言欢的至交故友,如今也就只有一个曹孟德还在他身边了。
当然,如果不算上张邈的话。
“我那兄弟手下,是谁在陈留?”
袁绍衣着锦绣,却没有戴冠,而是用一幅双丝细绢所制的头巾裹住头发,这是时下王公贵族子弟之间最流行的打扮。他正坐在阁子二楼的观景台上,一块黑色的砚台盛着尚未化开的墨水,袁绍右手拿着墨块在砚上垂直的打着圈儿,慢慢研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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