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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正式开始后,审判厅内的气氛顿时严肃起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对于高槐的起诉书:被告人高槐,男,三十八岁,原本是南右市YZ外贸公司的老板,由于私人恩怨,加上经济窘迫,通过与案件关联人罗樱桃聊天,得知被害单位明丹公司的财务信息后,遂开始谋划骗取明丹公司的钱财。
通过调查得知,高槐与案件相关人罗樱桃上大学期间曾经是恋人关系,毕业后十四年,他们一直没有任何联系,也不知道对方的工作和婚姻状况,直到两年前的春节,他们在南右市通过老同学燕子的引荐,在同学聚会上重逢。
在他们重逢之前,罗樱桃跟本案的被害单位明丹公司的法人代表司明达发生过婚外情,被司明达的妻子王牡丹察觉,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王牡丹逼迫罗樱桃归还了司明达付给她的十七万元,并强令罗樱桃离开司明达,否则就要去法院起诉她。
罗樱桃跟司明达原本是初恋关系,她一直看不起王牡丹,十几年过去,王牡丹的经济条件远比她要好很多,她的心里有点失衡,加上王牡丹逼迫罗樱桃离开司明达,
并收回了让她代理的海关帐,引起了罗樱桃的强烈不满。
她归还王牡丹十七万元后,起初想寻求司明达的安慰,未曾想到为了维护自己的家庭,司明达出人意料地站在王牡丹的一边,没有理会罗樱桃的哀求。
还款事件发生后,罗樱桃恨透了司明达和王牡丹,前年春节期间,当她跟高槐在同学会上重逢后,出于泄愤,便向高槐讲述了她曾经代理明丹公司的海关帐,了解他们公司财务状况一事,后来在高槐的唆使下,她将明丹公司的销售状况,年利润等信息全部透露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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