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之前见贾母将她们给了探春惜春她们,迎春还以为也是死契呢,没想到居然是活契。
这就有些麻烦了,之前将芳官儿发卖的时候贾宝玉好像也没说啊。
在大陈,如果奴仆是死契的话,那就是可以随便买卖的,但是如果是活契约,虽然也可以进行买卖,但是在买卖之前需要拿着活契去官府备案。
这中间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奴仆拿不出赎身的银子,这样的话,主人就可以将她发卖了,但是需要扣除她在主家工作的月份乘以她发卖时每个月月银的五分之一。
不知道种花国古代有没有这种规定,迎春觉得这就有些类似于正常破损或者说是劳务保险,也是给这些签了活契的下人们一点儿勤奋工作的希望。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奴仆当时就可以拿出赎身的银子,这样主人就没有权利将她发卖。
芳官儿是孤儿,自然不会把月银什么的拿回去贴补家用,她又得宝玉喜欢,平日里的脂粉和衣裳都是宝玉送的,加上之前元春省亲的时候给的赏银,她手里应该攒下来不少银子才对。
仔细一回想,迎春也隐约记得当初芳官儿被发卖之前确实吵闹着要见过她和宝玉,当时自己在和驿丞说话,宝玉出去和她说了什么,之后她就被人牙子带走了。
至于宝玉说了什么,迎春不知道,不过这个芳官是个吃硬不吃软的,越说好话越来劲,能让她心甘情愿的跟着人牙子走,想必不是什么好事情才对。
想到这里迎春不禁有些齿冷,自从袭人小产之后,贾宝玉的底线好像越来越低了,芳官好歹也算是他的红颜,可是一旦发现关系到自己的安危,贾宝玉还是第一时间就把她放弃了。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sisiread.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