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部门经理的电话打进来的时候,蒋总鬼使神差地按了个免提,结果一屋子人全都听见了。
竟然会有这种事情?音乐总监和刘彤伟大眼瞪小眼,无法解释发生的这一切。两人想要说点什么,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蒋总,这该怎么办啊?您说句话啊。”电话那头的版权部门经理已经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一边团团转,一边不忘请示。
“知道了,你回来吧。”蒋总随手挂断电话,如泄气的皮球般,瘫倒在座椅里。
“蒋总,我们先出去了。”音乐总监见势头不对,连忙撤退。
蒋总挥挥手叫两人出去,他现在头痛得厉害。
全完了!《飞仙》的版权,已经彻底不在韵彩影音手里了。没有了这个证据,公关部门的声明也好,法务部门的起诉也好,都成了无根之水、无本之木。
硬来的话,版权是华馨月的,无论是说道理还是讲法律,优势都在她那一边。
蒋总猛地明白了,为什么华馨月敢在金曲奖颁奖礼上公开演唱这首歌,毫不顾忌韵彩影音会追究责任。版权已经合理合法地完全归她了,她有什么好怕的?
可她是怎么知道《飞仙》这首歌的?嗯,易扬写出这首歌的时候,华馨月还在公司,不管是通过音乐部门还是乐队,有的是渠道可以了解。
那么她在颁奖礼上唱这首歌,就是故意要恶心我蒋某人了。
可她是怎么做到的呢?这样无声无息地就把版权归到了她的名下,不止是韵彩公司的数据和资料,就连版权保护中心的数据都为她服务?版权保护中心是你家开的吗?
不对,应该说,她怎么可能做到这些?
换句话说,这种超越了一般认知的事情,要怎样才有实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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