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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作为浪漫小王子的,自然很是绅士的提前了近半个小时来到目的地。
他听朋友介绍,特意选了一家小型法式餐厅,较其他的高大上的法式餐厅还算物美价廉的。
泰德总算在自家公司站稳了脚跟,收入也算还不错。要知道好友至今还没有工作,所以工资什么的自然没有。如今还靠家里资助和助学贷款。
不一会,罗宾也是一席盛装打扮的,来到了两人约定好的餐厅。
两人相谈甚欢的,通过聊天了解到,她来自美利坚邻国枫叶国,梦想就是当一名真正的记者,报道一些上得了台面的稿子。
而不是每天报道一些城市里鸡毛蒜皮的小事。
比如这场出差,
做个煎饼然后再吃完它,就算是世界上最大的煎饼又怎么样?
太lo了,lo爆了。
随着两人的深入交流,
泰德都快兴奋的不行了,这简直就是他的「真命天女」似的。
比如两人都喜欢狗狗,甚至家里至今还品种不同的狗狗。
都喜欢喝威士忌,喜欢的电影是《捉鬼敢死队》,
连经典台词也是信手拈来,模仿像极了。
最为重要的是……
「你不喜欢橄榄?」
泰德忍耐不住自己的心情了。
「是啊,怎么了?」
罗宾很是疑惑不解的,为什么泰德如此的激动不已的,不就是自己不喜欢吃橄榄吗?
这很奇怪吗?
那玩意酸酸的,那是娘们才喜欢吃的。
本姑凉可不是一般的耶们,
呸,
本姑凉是不一般的凉们。
难道美利坚人都不喜欢吃橄榄吗?
「我最喜欢吃橄榄了。」
「……」
罗宾一脸古怪的看着开心不已的泰德。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泰德从好友莉莉那获得了一个秘诀。
那就是:「一段还未开始的感情中,总有一人喜欢吃橄榄,另一个人则是不喜欢吃橄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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