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有事耽误一下,为了不至于断更,说几句话啰嗦一下。如果当天及时赶回,一定将更新发上。
这本书就快要完成了,在这里为完本做个铺垫。这是野草写的第一本书,提笔万言,落笔草草,明明想好怎么写了,结果一动笔才发现现实比理想更骨感,想得好写不好,终于没写出来,很多篇幅罗唣了半天,却没有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
记得这本书写到差不多一半的时候,看到一位大神的精辟之言,大意是说新手写长篇必定扑街。诚哉斯言,恨只恨得到提点太晚,那时已经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写到底了。如果一切可以重来,野草定然不先写这本书,而是写几个短篇练练手,将构思再积淀积淀,有了基础后在动笔,或者能够比现在的这幅样子好一些。
说道这里想要交待一下我的创作初衷。野草是一个多少有些强迫症的人,这一点相信许多人深有体会,同样陷进这样的困局中而无法自拔。野草的强迫症在于看一本书,不管看不看得进去,都一定要看完,否则就浑身不自在。
这样的问题在初中时就有所体现,彼时野草还是一个顽童,基本上处于懵懂无知的状态,那个时代正是中国古典四大名着流行的时候,野草也赶时髦,认为看过四大名着就可以好好吹嘘一番,于是将《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和《红楼梦》都搬来了,而且不是白话文,是白话文言文,一知半解也看得津津有味。前三本都是一气呵成,觉得太好看了,那个时候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手不释卷,废寝忘食。但是到了《红楼梦》,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感觉这本书写得是什么玩意?贾宝玉是个什么东西?也不打篮球,也不踢足球,整天和一帮娘们腻歪在一起,什么吃酒,吟诗,对对,玩的游戏竟是些投壶,双陆,(说实话这个双陆到底是什么现在还不明白),还动不动要吃姐姐的胭脂,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一个标准的娘炮,而野草生活的那个时代,娘炮是对一个男孩子最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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