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追了,把眼前这批鞑子吃掉就行”。李小伟下令,把高寻召回,然后和熊亮等人,围剿阿巴泰断后的骑兵队伍。
两处合兵一处,足有四万多骑兵,对于只有万余人的阿巴泰来说,有很大的优势。
近战之时,鞑子异常的凶猛,很多人使用的都是重武器,像狼牙棒,大砍刀等物,势大力沉,非常的威猛。
不过,枣林军这边,也有强者,像卢象升,一杆大砍刀,左右击杀,打得鞑子连连后退。
熊亮也改为用一把狼牙棒,而且上面带刺,一棒子就能把鞑子打飞出去,高寻一手马槊舞的虎虎生风,也是追着鞑子打。
普通士兵,可能没有他们那样的勇武,可是准备多啊,首先是精良的铠甲,就能很大程度的保命。
而且每个骑兵都配有手弩,手铳这些小武器的,别看小,近距离格杀的时候,非常的方便实用。
当鞑子挥舞着刀枪杀过来的时候,手弩发射,箭矢激荡,在鞑子还没有靠近的时候,就已经中箭了,翻到下去。
而且手铳更是厉害,砰的一声巨响,直接能够把人呼死。
不过手弩和手铳毕竟有限,每个人也只能携带两支而已,太多了就要影响作战了,是以射完以后,就要真刀真枪的干了。
不过枣林军也是有策略的,反正人多,四五个人,围攻一个鞑子,胜算那是非常的高。
“李二,张武,王胜,我正面对抗鞑子,你们在侧面袭击”。丁忧长得人高马大,有股子蛮近,是以,在正面对抗鞑子,让其他几人,在旁边协助。
“好”。几人大吼一声应道,然后冲向一个鞑子。丁忧拎着一杆长枪,和鞑子拼斗,一张脸涨的通红,鞑子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每一次兵器对抗的时候,都震的虎口生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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