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鬼怪”这一题材的运用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自唐以后,人们对于鬼怪的认识能力有所提高。
因为小说创作者们对于鬼怪不再持一种奉为实有的态度,他们更多地是从文学角度出发,寄予鬼怪意象一种“理想寄托”和“反叛现实、反叛固有传统”的文化内涵。
这就使得鬼怪小说所蕴含的文化意蕴沿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基调发展开来。
这一时期的鬼怪小说彰显出一种自觉的审丑意识,也显示了中国人审丑能力的成熟。
像是爱情类鬼怪小说,比如六朝时的《谈生》《河间郡男女》《韩凭夫妇》《紫玉》《卢充》《李仲文女》《庞阿》《比肩人》都是爱情类鬼怪小说的代表作品。
这里把重点放在唐宋明清时期的鬼怪爱情小说。
还有唐朝陈玄佑的《离魂记》:小说叙写倩娘反抗父母之命离魂与王宙结合,追求深挚的爱情。
因为灵魂、精魂这一非现实性存在也属于鬼之列,故《离魂记》可归为鬼小说。
在这部文中,倩娘之魂并不是面容丑陋,其离魂是为了真挚的爱情,这也不是丑恶的内容,但《离魂记》却仍蕴含着极大的审丑价值。
包括像这类的故事还有很多,如南朝刘义庆《幽明录·庞阿》、《灵怪录·郑生》、《独异记·韦隐》等皆属此类。
它们的审丑价值就在于:其主角皆为了爱情,或现世离魂恋,或隔世人鬼恋,都表现了个体在受到现实的重压、无由交往时的一种精魂相通,希望如现实一般切切实实地相爱、相知、相惜、相恋。
这是对现实的一种补缺,这种补缺弥散着一种无奈的痛,一种只能在幻想中实现原望的悲凉。
它有着喜剧的结局,却蕴含着悲剧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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