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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始以来,大部分的时间里,我们的主观意识都太强了,有一个所谓的“我”一直存在于身上。其实这个“我”,你真正要寻找的时候,从头发到脚指甲,是找不到的。但是,当别人讲了不好听的言语,或是没有赞叹的声音时,那个“我”就会跑出来,产生各种情绪,非常强烈地表示它的存在。这个“我”就是所谓的“人有我”。
有名字之前,我们就指着胸前,认为这个人身体就是自己;之后,当父母亲帮我们取了一个名字,不管有没有人同名同姓,我们都会把它当成是“我”。在任何场所,只要有人提到这个名字,我们就会把它当成和肉体有所关联而作出反应。当有“人我执”存在时,附带就产生了很多的“法我执”。“法我执”就是当你产生了一个强烈执着自我的主观意识以后,就会认为“这是我的心脏,这是我的肝脏,这是我的手、我的脚”,这样的执着会慢慢往外扩大到跟我们肉体不相关的衣服、桌子、椅子、房子、车子,再慢慢扩大到“我住的社区”、“我住的城市”、“我住的国家”、“我住的星球”,乃至可能是“我住的宇宙”,这就是“法有我”。当我们把一个物体当成自己的所有物来看待时,如果我们不执着它,不会觉得舍不得,一旦开始执着时就会感到非常不舍,因而产生种种的情绪和烦恼。
举例来说,某地有间房屋要出售,而你常常从旁边路过。有一天,看到有人在门口泼洒油漆或是敲敲打打,你不会有感觉,因为那是别人的房子。后来你想要买房子,觉得这个房子不错,在考虑要不要买下来时,如果有人再做泼洒油漆之类的事,你就会生起嗔恨心,不舍的心也产生了。当你确定要拥有这间房子的时候,那不得了了,有人再这样做,你铁定会火冒三丈。从这样情绪转变的过程中去观察,我们会发觉:拥有这间房屋之前,到后来将要拥有的这个过程当中,其实你都没有拥有它,但是你的执着已经在慢慢增长;接着,你慢慢喜欢,喜欢后觉得有可能是你的所有物,在此过程里你已经把外在物体慢慢融入到自己的主观意识上。当你付过订金,如果别人再来敲打一下这房子,你会感觉好像要剥你的皮一样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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