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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氏此时年纪还不到二十岁,肤白如玉,一张俏脸上稚气未脱,放到后世还是个只会扑着爹妈怀里撒娇的小女孩罢了,她是小户人家出身,骤然间有了我这么一个十三岁了“儿子”,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亦是吃窘不已,几次应对失措。尤其在她见了我的侍女莺儿已经有十七岁,个子也不比她矮的时候,一张俏脸都快滴出血来了,对我的问候哆哆了半天也没能回应。
不过父亲看来很宠她,很开心的替甘氏解了围。
我的新“家”并不大,住下了简雍一家和二叔三叔两个光棍汉,其光景比之父亲当年在楼桑村做黑社会老大时还要稍显不如。相较之下,我倒是家里头最有排场的一个,不但有专职的侍女莺儿,还有个寸步不离的仆僮大牛。甘氏母亲名义上总领内事,不过她是小户人家出身,身边也就只有一个侍女,那也是这么大的一个家中惟一的一个仆人,自然不能是甘氏母亲的专职侍女。至于简雍的夫人,每日还得与甘氏母亲轮流下厨为这一家子做饭。至于二叔三叔,这两个曾经在战场上斩将夺旗的绝世勇将,此时却和一般大户人家跑腿的无二,在我“回”安喜之前,家里的水甚至就是由三叔负责的。
至于父亲带往辽东的那二十名刀手,连同在安喜县内的数百名随父亲征战黄巾的战士,他们也可以算是父亲的部曲、私兵了。但父亲俸禄有限,养不起多余的人。这些人,基本上就由父亲从讨伐黄巾时得资财里购置田庄自食其力了。也许,父亲这个当主公的是这个时代最寒孱的主公了,非但没有大鱼大肉养士,就是像二叔三叔这样的国士无双,绝世勇将,竟然轮落到打杂跑腿的地步!这样的日子,比之当年在涿郡做黑社会老大时还要紧巴。若非二叔三叔不时外出打猎,估计家中亦有断粮的可能。当然,我到安喜之后,这打猎了任务就多了一个人分担。而我的仆僮大牛,也不得不贡献出来,接替三叔挑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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