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内,曾参与乐歌两人继续商讨着《论语》中的“礼乐篇”。
还是老习惯,曾参往下念,然后解读。而乐歌!专门找岔。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无所祷也。”
“王孙贾是谁?”乐歌问道。
“卫灵公的大臣,时任大夫。”
“哦?”乐歌应道。然后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曾参解读道:“卫灵公的大臣王孙贾问道:人家都,与其奉承屋内位居西南角的奥神,不如奉承灶旁管烹饪做饭的灶神。这话是什么意思?奥神护家,灶神管吃的。孔子:不是这样的。如果得罪了,什么都没有了!祷告也没有用。”
“奥神护家?灶神管吃?什么意思?我没有听明白!”
“这个?”曾参顿了一下,道:“奥:室内的西南角,泛指房屋及其他深处隐蔽的地方。这里指屋内位居西南角的神。奥神:护家神!灶:这里指灶旁管烹饪做饭的神。先生借神、借来隐喻。地方上的官员如灶神,他直接管理百姓的生产与生活,在内廷的官员喻奥神。奥神与君主往来密切,也是得罪不得的。守法才是硬道理。做一个合法公民,遵守礼制,社会稳定,人民才有饭吃,生活才能安稳!祷告是没有用的!”
“哦?”乐歌还是没有听明白?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什么意思?”乐歌问。
“先生:周朝的礼仪制度借鉴于夏、商二代,是多么地丰富多彩啊。我遵从周朝的制度。”
“好像上下文连不起来了!曾参!”乐歌提醒道。
“这个?”曾参只得道:“我继续往下读!找感觉。”
“这?”乐歌楞了一下,道:“念!继续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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